项目描述:
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(ECDS)将于2024年7月27日起停止对外服务,新疆银行将按照上海票据交易所统一安排,于7月27日进行老电票数据迁移。 对于尚未结清的老电票,提示付款、追索相关操作您仍可通过现有菜单的“原电票”页签处理;不能再进行老电票出票、背书、贴现等操作。 新疆银行将对此类不可操作的业务菜单中“原电票”页签进行下线处理,仅保留“新一代电票”页签。 对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(ECDS)下线特别提示如下: 一、您如需使用新一代电票,请及时通过我行企业网银在线签约新一代电票服务。
二、老电票数据迁移后,对于已提交背书、贴现等申请但对方未签收票据,无法进行签收操作,申请撤销操作需通过票交所人工处理。
职责描述:
(1)数据迁移,将老电票数据与新电票数据进行合并,迁移老电票操作记录,可在新票据系统进行查看
(2)开发票交所下发新报文直连接口,保证迁移后的数据可在新系统办理结清业务
(3)数据连续性验证
(4)数据核定